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。
突发事件就是意外地突然发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,简言之,就是天灾人祸。前者即自然灾害,后者如恐怖事件者绝茄、社会冲突、首察丑闻包括大量谣言等等,专家也称其为"危机"。
国务院2006年1月8日发布的《国家突发公宏仿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中,将"突发公共事件"定义为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、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,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。
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。
突发事件处置的六个原则:
1、以人为本,减轻危害
2、统一领导,分级负责
3、社会动员,协调联动
4、属地先期处置
5、依靠科学,专业处置
6、鼓励创新,迅速高效